【身心障礙保障名額】本職缺係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設立,應徵者需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投遞時請於應徵履歷內容註明身障類別暨使用輔具。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
2.具身心障礙身份者。
3.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工作內容:
1.公文文書業務
2.郵件收發管理
3.總機業務支援
4.其他交辦事項
三、檢附資料:
- 履歷表。
- 最高學歷成績單。
-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影本。
-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四、月薪34,000~37,000元、福利、保險等,依本校規定。
五、應徵方式:
1.即日起至111年7月20日止,以電子郵件寄送。
2.意者請將應備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毛小姐
聯絡方式:03-4638800轉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