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 主管機關踢皮球 學者批:產業陷困局

【中時電子報】

持續受到各界關注的中嘉案,在投審會以踢皮球心態再丟回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後,也在隔了一個中秋連假後,NCC態度大轉變,同意重審。身為主管機關處理程序前後不一,讓中嘉案將再陷入無解困局,景文科技大學教授莊春發就直言,換了政府後主管機關的態度就不一樣,造成產業無所適從。

莊春發指出,中嘉案在前NCC主委石世豪任內,即針對摩丹士坦利旗下私募基金收購中嘉一案,依相關行政程序進行審查、做出處分。但到了投審會這方卻是緊抓著購買私募基金子企業之「公司債」的遠傳,質疑遠傳董事長徐旭東對中嘉有「實質影響力」,忽略NCC及公平會先前做出附但書的行政處分。如此「換政府就換態度」的立場,讓中嘉案陷入「無解」困局。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也表示,NCC作為媒體事業的主管機關,詳查交易案是否涉及中資或黨政軍問題是應盡職責,但既然先前已完成審查、做出行政處分送到投審會去,投審會怎會又把球丟回去給NCC?這不僅匪夷所思也讓人覺得詭異。

葉志良指出,投審會該做的事就是依照外資投資國內事業相關法條規範,進行正常審查,過去投審會是按照什麼程序查核,就應依法執行責職責,而不應受到來自立委或任何特殊政治考量的外力施壓,就出現態度不一致的處理方式,「這是很不可取的」。

投審會此回以黨政軍為藉口,指稱中嘉案疑有脫法行為,葉志良表示,過去即因黨政軍條款的規範過於嚴苛,以致國內產業出現無法跨足媒體領域的問題,但三大電信業者中中華電信與台哥大,早已投入媒體相關產業,而遠傳在現有的法令架構下,選擇一個最適法的方式,而非透過入股持有公司經營權、購買的還是不可轉股的債權,卻反而成為箭靶。

【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