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聯合報》今報導,以文科起家的靜宜大學,近期欲修改教師升等辦法,規定教師5年內需有2件入帳的政府或民營產學合作計畫,且產學計畫每件需至少達10萬元。公布後,校內老師哀鴻遍野,認為教授將淪落成「業務員」;高教工會則批評此舉是變相「買」升等。
對此,曾任靜宜大學校長的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李家同表示,政府常有很多規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學校的產學合作計畫是假的。」
過去這類以「業績」做為教師升等門檻,多為技職私校採用。東吳、文化、元智等一般傳統私校,並無規定產學合作金額或件數門檻,靜宜大學此例可說罕見。
對此,李家同表示,「如果鼓勵教授有產學合作計畫,我贊成,但我堅決反對任何學校規定教授一定要有產學合作計畫。」
李家同並表示,所有的問題在於,教育部來評鑑的時候,會看一所大學有多少的產學合作計畫,所以很多文學院的教授也被迫設法弄到產學合作,「對我而言,即使工學院的教授也不一定該有產學合作計畫。」
李家同指出,我們國家政府常常有很多規定,結果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學校的產學合作計畫是假的。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