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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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申請機構 |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構) |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 |
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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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項目 |
業務費:研究人力費(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資、博士後研究人員) 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所需設備,不補助研究性質設備 國外差旅費 管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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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期間 |
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依國科會核定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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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期間 |
5月至8月(依國科會公告為主) |
計畫申請及作業流程
項目 |
時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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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申請案 |
5月至8月 (依國科會公告為主) |
新申請計畫、一期計畫執行將屆滿擬申請二期計畫者提出線上申請 |
延續案繳報告 |
10月底前提出 |
延續型計畫線上繳交期中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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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查階段 |
11月至隔年1月 |
線上書面審查、簡報會議審查(邀請申請人說明)、決審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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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定撥款 |
第一期款:2月至4月 第二期款:7月至9月 |
國科會與計畫執行機構簽訂補助合約,計畫主持人簽訂計畫執行同意書,計畫執行機構依規定向國科會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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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實地查訪 |
3月至4月 (依國科會通知為主) |
國科會遴選部份計化進行查訪,了解計畫執行概況,並據以提出改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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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果發表 |
5月 (依國科會通知為主) |
績優聯盟成果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