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辦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隊少年輔導委員會為提供各大學院校社工相關系所學生,瞭解少年犯罪防治工作實務,俾理論與實務相結合,以培育少年社會工作輔導人才,並使實習制度有所依據,爰明訂本實習實施計畫。
二、惠請貴校公告相關系所,俾利貴校學生申請實習。
三、檢附公文及實習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