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智財權宣導--提醒學生 使用正版書(含二手書)

教育部 函

發文字號:臺教高通字第1130016305號

主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請貴校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說明摘要: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校園著作權」專區、教學相關之著作Q&A、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等資源,並請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專區、校內電子信箱、各類會議……)向學生宣導,並請向學生宣導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tipo.gov.tw/)。

秘書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