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修

 

申請流程

1.     申請二門課程停修,一律網路申請,路徑:學生個人Portal→學習檔案停修申請。當您申請停修成功後,停修的申請畫面會立刻變為待審中,系統也會自動發e-mail給老師及學生,請同學務必再次確認。

2.     重大事故申請三門(含)以上停修課程一律以紙本傳送「停修申請單」請上網自行列印。

注意事項

1.     網路申請停修科目一學期以二門課為限,送出後不得再更改停修科目,申請時請慎重考慮。【重大事故申請三門(含)以上停修課程需附上證明文件全部課程需以紙本人工申請。紙本申請需經過任課老師導師開課單位主管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全數同意後,於期限內送至教務處審核。】 

2.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且該學分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數計算學生不得以申請停修為由,要求補辦減修申請(重大事故不在此限)。 

3.     停修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上,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字樣。

申請時間

參照每學期選課時間表

表單下載

停修申請單 (僅限重大事故停修三門以上課程者填寫申請)

減修家長同意書(僅限重大事故申請停修者可補申請減修)

停修申請-圖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