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出國前需完成事項: 一、填妥「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申請表」,依順序呈送各相關單位審核。 二、請確切完成至外國及大陸地區修課期間,學分減修申請和課程退選作業: (一) 減修申請─ 請參照選課時間表中減修開放申請時間,進入同學個人portal網路送出申請,並將減修家長同意書送交學系辦公室,由學系主任審核。 (二) 課程退選─ 完成減修申請後,務必於第三階段電腦選課期間(見選課時間表),進入選課系統退選課程。 ◎返國後學分採認事宜: 返國後二個月內,請填寫「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學分及成績採認表」。(採認結果請洽註冊組) |
相關法規 |
第三條規定:「學生申請至外國及大陸地區大學選修課程者,需於出國修課開始前檢同相關申請資料,並填妥「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申請表」,依順序呈送各相關單位審核。」 第四條規定:「學生於外國及大陸地區大學選修課程之學分採認或抵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所修學分數需符合本校學則規定。學士班學生經系所主管同意,得不受每學期選課學分數上、下限之限制。 二、學生修課期滿後,應於返國後二個月內,提供修課課程書面資料包含課程起始時間、課程時數、課程大綱及成績證明正本等資料,提出學分採認或抵免申請。請填寫「 元智大學學生至境外大學校院選修課程學分及成績採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