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 |
元智相關規定: 第八條 本校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統合視導訪視表」制訂「元智大學遠距教學實施成效教師自評暨評鑑表」(以下簡稱「自評暨評鑑表」)。遠距教學課程實施後,授課教師應於當學期期末完成自評,並繳交該課程之「自評暨評鑑表」(含佐證資料)至開課單位。開課單位所屬課程委員會應於次一學期依據「自評暨評鑑表」完成評鑑,並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本校遠距教學課程須針對「自評暨評鑑表」上評鑑結果為「待加強」項目提出改善計畫,並提交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該遠距教學課程 始得開設。 若非首次申請者,評鑑委員應參酌前次評鑑結果及改善計畫,作為該遠距教學課程是否可再開設之參考。 第九條 前條所指之佐證資料應含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學內容大綱、教材、師生互動紀錄、評量紀錄、學生上課紀錄、作業報告、班級師生名單、教學歷程活動、學習成果紀錄等項目,遠距教學應錄製影片,以供學生複習、補課,佐證資料至少保存五年,以作為教育部進行遠距教學實施成效評鑑或接受訪視時之審閱資料。 教育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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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智相關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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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遠距教學申請時程及評鑑作業說明:
實施項目及時程 |
適用表單及法規 |
1. 開課前一學期須經三級課程委員會議進行實質審查,始得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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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師依據「自評暨評鑑表」於開課當學期期末完成自評,並附佐證資料。 2. 開課單位所屬課程委員會應於次一學期依據教師「自評暨評鑑表」完成評鑑,再經院、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
期末學習問卷調查統計表 |
二、遠距教學平台及軟體操作說明:
可運用的平台軟體 |
備註 |
Portal: 請老師運用Portal虛擬教室之教材/學習討論/成績/學生助教/出缺勤/翻轉教室/平臺作業之公告、繳交、自動催繳/教材統計、登入討論、作業成績之紀錄與統計/新增作業功能、同儕互評、學生作業進行互評等功能,俾便虛擬教室之系統留存紀錄,供委員進入本校虛擬教室觀看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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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ms: 1.上課過程錄製之影片會儲存在交談上,學生點選即可觀看及下載。影片會自動儲存在OneDrive,可參考微軟官方文件→在TEAMS中錄製會議。錄製影片資料請至少保存五年,以作為教育部進行遠距教學實施成效評鑑或接受訪視時之審閱資料。 2.貼文區的互動紀錄,請老師提醒同學勿刪除,俾便供委員審查。 3.依據教育部之評核細項:學習平臺功能運用之評核指標(1)學習平臺提供教材,線上測驗,作業公告、繳交、批閱、回饋,學習歷程的紀錄與統計、運用等。(2)學習平臺支援行動載具、整合學校相關系統,如成績系統、點名系統、學習歷程系統等。因此課程之教材請同步放至校內Portal虛擬教室之教材區,並請充分利用校內Portal虛擬教室之所有功能,俾便委員進入Portal虛擬教室審核,以符合上述評核指標。 |
其他Teams相關問題及平台教學影片已放置於元智大學首頁/防疫專區/同步學習/Teams操作手冊(課程管理) |
如有其他互動討論方式,例如e-mail、line等,亦請截圖畫面或聯結網址留存以茲證明,俾便供委員審查。 |